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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開展陜西社科事業高質量發展研究項目的通知

日期:2023年11月10日 08:44 作者: 來源: 編輯:科研處 閱讀次數: 背景顏色:

各部門、各院系、綏德師范校區:
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推動陜西社科事業高質量發展,助推“社科強省”建設目標實現,圍繞省社科聯工作中亟待解決的問題,根據《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管理辦法(試行)》,省社科聯設立“陜西社科事業高質量發展”研究專項,深入研究省社科聯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提出工作改進的思路和措施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課題指南

1、哲學社會科學在文化強省建設中的作用研究

2、促進我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繁榮發展研究

3、促進我省新型智庫發展提升服務黨委政府決策能力研究

4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價體系研究

5、優秀智庫成果評價指標體系研究

6、優秀社科普及成果評價指標體系研究

7、社科名家評價指標體系研究

8、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活動模式創新及質量提升研究

項目申報人在所列示的課題指南中選擇題目進行申報,不可自擬題目,一般不加副標題。研究必須緊扣陜西省社科聯工作實際,廣泛借鑒外省特色做法,突出應用對策,既要明晰具體問題、闡明工作邏輯,又要提出具體可行的對策措施和制度條文。

二、課題申報

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,由省社科聯組織實施,面向全省公開征集。項目申報通過依托單位申報,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名申報。

(一)申報條件

1.課題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: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,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;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以上(含)專業技術職稱,或博士學位。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未結項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。

2.課題依托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: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;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;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。

3.各依托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,嚴格審核申報資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、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,并簽署明確意見。

(二)申報資料

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《2023年度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申報書》(一式兩份)、《論證活頁》(一式五份)及匯總表,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省社科聯科研科普部。電子版《申報書》、《論證活頁》及匯總表(申報書及論證活頁以WORD文件格式,匯總表以EXCEL格式)一并報送。相關資料表格在“陜西省社科網”(http://www.sxsskw.org.cn/zlxz/)下載。

三、課題立項

本課題由省社科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。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,包括課題團隊研究人員組成、項目設計、研究方法、預期目標、相關成果等,擇優確定立項課題。立項后,由省社科聯下發立項通知并頒發《立項證書》,資助經費一次性撥付至項目依托單位賬戶。

四、 課題結項

(一)本課題研究周期自立項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,需書面提交不少于3萬字的研究報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;電子版同時報送。

(二)省社科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課題結項成果評審,課題評審合格后,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。

五、成果使用

省社科聯對成果擁有所有權、使用權及處置權。課題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。

六、有關要求

(一)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,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。

(二)省社科聯相關部室根據需要全程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工作,及時提出研究需求。

(三)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,履行約定義務,按期完成研究任務;獲準立項的《申報書》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。除特殊情況外,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、后出版(發表),出版(發表)時需注明系“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”字樣,未經省社科聯同意,課題組及成員不得對外發布研究成果。

(四)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將予以撤銷:

1.課題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;

2.剽竊他人成果,弄虛作假;

3.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課題研究設計明顯不符;

4.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,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。

被撤銷課題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“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”,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,并從省社科聯專家庫中剔除。

(五)課題申報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


科研處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11月10日



上一條關于組織申報 2023 年度陜西省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的通知
下一條關于組織申報榆林市2023年第二批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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